聚吉CR123A 3.0V恒压可充电锂电池

产品编号: RC3BP405S35-3000
全球首款3.0V恒压放电型可充电锂电池

可使用寿命超过1000个循环

通过所有安全认证

是目前市面上性价比最高的一号电池
描述
功能特性

聚吉电池引用 MILBEP 兼容协议,具有以下特性:
 
★产品实现 3V 稳压放电输出
 
使用过程中电池电压不随电池电量减少而降低。使用者使用时,可以感受到就像一直在使用新电池。
 
★产品具有低电量提示功能
 
电池在放电使用到临近电量耗尽状态时(此时剩余电量约占总电量的 3%,0.2C 电情况下,大电流放电会增大剩余电量所占比例),电池电压会由 3V 下降至 2.2V 继续稳压放电,直至电量耗尽后电压下降到 0V。该功能用于提示用户,避免在电池电量突然耗尽时给用户带来使用上的不便。
 
★电池标称电量为可使用放电能量
 
电池标称电量是按照中国和国际通行的 5 小时率放电标定法测试的电池实际可放出的电量数据。本产品标称放电量为 3000mWh,最低放电能量为 2900mWh。
 
★电池支持快速充电
 
电池充电电压为 5V,充电时可使用标注有 MILBEP 标志的充电器进行快速充电。电池使用和充电不具有“记忆效应”,不要求使用到电量耗尽后再充电,不要求必须充满电后再使用。
 
★电池具有多项智能保护功能。具体包括:

① 放电过载或短路保护功能。电池在放电过载或短路时,会将放电电流限定在约2A以避免对产品及用电设备造成损伤。

② 过温保护和自恢复功能。电池在放电过程中,自身温度超出管控阈值时,电池将启动过温保护功能,待温度恢复后,电池放电自动恢复。电池温度高于约 60℃会暂停放电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,随着自身温度的变化,电池会自动调节充电电流大小或启动保护,以减少充电温度对电池寿命和安全性的影响。

③ 指示灯提示功能。电池具有 LED 指示灯,配合标识有 MILBEP 标志的充电器,可通过充电过程中指示灯状态判断电池和充电状态。


注 1:
如果给充电器配用的 5V 电源适配器,其输出电流较低一般 4 节充电器配置的适配器输出电流要求不低于 3A;2 节充电器配置的适配器输出电流要求不低于1.5A),电池在充电时会进入欠功率保护充电状态。在该状态下,充电速度会有所降低,充电时间会有所延长。
 
注 2:
标识有 MILBEP 标志的充电器具有电池智能识别功能和充电热管控功能。

充电器可对放入其中“充电”的电池进行识别,对绝大部分 CR123CR123A、CR17345 一次锂电池可智能识别,并关闭充电进入自锁保护状态,避免使用者因误充电导致安全事故。充电器内置电池充电热管控系统,可有效降低电池在充电过程中产生的热量,提高在温度较高环境下的充电速度。

 
★电池具有反极性续流功能
 
多节聚吉电池串联放电使用时,不会因某节电池电量耗尽关闭放电而关闭整组电池放电。因而,在多节电池串联使用时,不必过分纠结电池充入电量的一致性,或是新旧电池一致性。

多节聚吉电池并联放电使用时,不会出现电量高的电池向电量低的电池倒灌充电问题括在 3V 放电电压与 2.2V 放电电压的电池共存的状态)。




注意事项

 
1、首次拆包使用
 
聚吉电池在出厂检验时,已按照锂离子电池运输安全规范,预充入约 30%(空运)~80%
(其它运输电量,拆开包装后即可以正常使用。需要注意的是,产品如在渠道中存储时间较长,可能会存在部分电池拆包后出现低电压状态2.2V或零电压状态。该部分电池可通过充电的方式补充电量,一般不影响正常使用。

电池对第一次充电、第一次使用,都没有特殊要求,电池无记忆效应。

2、常规使用时的注意事项

 ▶  聚吉电池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,不适用于需要大电流供电的产品,如:
a.竞速型大功率四驱赛车;
b.采用反激式升压的相机外置大功率闪光灯;
 
c.可在 0.8 小时内将 CR123A 一次锂电池电量耗尽的大功率产品。
 
 ▶  聚吉电池具有温度保护功能,在对其进行充电使用时需注意:
 
在环境温度超过约 30℃,或是散热不好的环境中充电,充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段时间的过温保护充电。在过温保护充电时,电池 LED 灯会闪烁。此时电池仍可继续充电, 并可以在自动限制上限温度的情况下完成充电,但充电速度会有所降低。而且充电时的环境温度越高,通风散热条件越差,电池的过热保护充电时间会越长,充电速度越慢。因此,应尽量在通风较好的环境下给电池充电,充电过程中不要用织物或不易散热的物品遮盖电池。

另外,当环境温度低于约 5℃时,为了保护电芯在低温充电时不受损伤,电池将智能调节和减小充电电流,电池充电时间也将有所延长。

在正常温度范围内,在选用有 MILBEP 标识的充电器,选择输出电流符合要求的适配器的情况下,电池一般可在 4 小时内充满。

 ▶  聚吉电池在使用到电量耗尽后,建议在 10 天内进行充电,最长不建议超过 30 天,以避免对电池造成损伤,影响使用感受。


 
安全事项
  1. 聚吉电池必须使用标注有 MILBEP 标志的充电器充电,严禁使用其它任何类型的充电器充电,否则有可能会损坏电池或充电器。
  2. 聚吉充电器只能给标注有 MILBEP 标志的电池充电,严禁使用充电器给其它种类的电池充电,否则有可能会造成充电器或电池损坏。
  3. 严禁将电池或充电器拆解、挤压变形、硬物敲击、抛摔、加热、投入水中或火中,否则会发生着火、爆炸等严重情况。如果电池或充电器遭到过水浸、重击、跌落、挤压或其它损伤,请勿再使用。
  4. 严禁将聚吉电池在靠近易燃易爆、具有腐蚀性物品的场合或环境中充电或使用。
  5. 严禁将聚吉电池与其它不同种类电池混用,否则可能会造成该电池或其它电池损坏,甚至可能会发生电池漏液、着火、爆炸等严重情况。
  6. 严禁将电池串联充电,串联充电会造成电池损坏,并可能会发生漏液、着火、爆炸等严重情况。
  7. 电池在使用时,必须按照用电产品标注的正负极性装入,否则可能会损坏聚吉电池或用电产品。
  8. 聚吉电池和充电器,不适合在大功率的水下设备、密闭的大功率电子或电器设备中使用。
  9. 请勿将超过 10 节的聚吉电池串联放电使用,否则可能会损坏聚吉电池。
  10. 聚吉电池和充电器,不适合儿童、精神感觉或能力下降的人群使用,除非有负责他们安全的人,对他们进行使用指导和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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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参数

更多服务

聚吉电池产品质量保证期为 12 个月,在电池和充电器使用过程中,如果对产品存在任何疑问或问题,请联系销售商或聚吉电池售后服务咨询。

聚吉电池售后咨询服务电话:400-895-8820